上海公积金新政: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25%
栏目:热点   作者:夏冰 发布时间:2024-10-17 20:03 阅读量:17937
1.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%;
2.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,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、青浦、松江、奉贤、宝山、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。
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。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,2024年10月18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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